11月25日訊(湘潭晚報 吳珊 通訊員 李振元)11月24日上午,一名在電動車上安裝傘具的車主,因為不服執(zhí)法與交警發(fā)生沖突。 雨湖區(qū)護潭廣場既是交通樞紐又接近城郊結(jié)合部,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相對集中,治理難度較大。上午9點左右仍是陰雨綿綿,電動車打傘情況又開始抬頭。雨湖交警大隊二中隊護潭廣場警務站民警針對這一情況開展集中整治。 不久,一輛后座載人的電動車駛?cè)肓说却齾^(qū),紫色的遮陽傘十分醒目,民警示意電動車駕駛員靠邊停車,取下傘具予以沒收。 聽到傘要被收走,開車的中年男子急得跳起來:“憑什么收我的傘?”男子把電動車鎖在路中間,一下沖到民警面前要把傘奪過來。 為避免情況失控,二中隊教導員金凱峰下令將這臺電動車抬到警務站邊,然后把這名車主帶到警務站,“你認真看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條款,非法安裝傘具是不是應該沒收?”民警把法條翻給中年男子看,并耐心進行勸導,對方情緒逐漸穩(wěn)定下來。 “你放心,對所有非法安裝傘具的車主我們都一視同仁。”看到民警在路口又陸續(xù)收繳了幾把傘,這名男子才同意接受處罰,并寫下了《檢討書》,“今后不但自己做到不違法安裝傘具,還會向他人宣傳,爭做湘潭好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