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公布中小學春季開學收費標準,較去年變化不大 □ 禁止中小學利用教育教學場地等資源,舉辦面向?qū)W生的培訓補課并收取費用 2月19日訊(湘潭晚報 易馥溪 通訊員 谷邵敏)再過兩天,湘潭中小學校就要開學了。新學期該交多少學費?2月18日下午,2016年教育工作會議公布了由市發(fā)改委、財政局、教育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2016年春季中小學收費標準,今年春季收費較去年變化不大。如遇學校亂收費問題,學生和家長可撥打物價部門價格舉報電話12358舉報,也可撥打本報熱線58266666,記者將向有關部門反映。 規(guī)范服務性收費 從2015年秋季開學起,我市已取消了中小學午休住宿費和社會實踐活動(指軍訓、學工學農(nóng)等)收費項目。取消中小學午休住宿費后,不得強制學生在中午離開學校。服務性收費主要是由伙食費和城市中小學生寄宿費組成。 伙食費按“保本不贏利”原則核定。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并按規(guī)定建立伙食臺賬,適時進行成本核算,定期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監(jiān)督。 農(nóng)村學校食堂不具備統(tǒng)一配餐條件,只提供自帶飯菜加熱(或大米加工)服務的,每學期可向?qū)W生一次性收取飯菜加熱(或大米加工)服務費用不超過50元/生。 寄宿堅持學生自愿原則,收費實行最高限額控制和逐校審批管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寄宿費由學校報當?shù)匕l(fā)改部門按每生每期不超過300元的標準核定。 嚴格管理代收費 代收費由作業(yè)本費、教輔材料費、就餐卡補辦費、城市中小學生校服費、校外活動費組成。 教輔材料征訂在嚴格堅持學生自愿的前提下,按照“一科一輔”的原則,為學生無償提供統(tǒng)一代購服務,不得在市教育局審定并頒布的教輔材料推薦目錄之外加訂任何其他教輔材料。面向中小學生公開發(fā)行的刊物,不得列入教輔材料,由學生自愿向郵政機構訂購。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要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提供免費教輔材料。 義務教育階段作業(yè)本費,小學低年級(一、二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7元,小學高年級(三、四、五、六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10元,初中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15元。 校服訂制堅持學生自愿原則,實行限價管理。城市中小學校組織學生自愿購買校服要嚴格控制校服數(shù)量,保證校服質(zhì)量,小學學生校服每套不超過60元,初中學生校服每套不超過65元,高中學生校服每套不超過70元。校服的采購實行公開招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校服。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郊游、看電影、參觀展覽等校外活動時,屬學生個人消費且經(jīng)由學校統(tǒng)一支付的費用,可按次向?qū)W生據(jù)實收取,事后及時公布,不得按月或?qū)W期預收。 禁止補課亂收費 中小學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學場地及其他資源,舉辦面向?qū)W生的培訓補課并收取費用,也不得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面向?qū)W生收費的各種補習班、培訓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禁止學校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教師在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學校通過社會培訓機構變相開展有償補課、以家長委員會或班委會等形式組織有償補課。 此外,要求按照規(guī)定全面落實就近免試入學方案,嚴格查處與升學掛鉤的捐資助學、以招收特長生為名的亂收費行為,糾正與升學掛鉤的各類培訓班,以及各種形式的升學考試和收費行為,嚴禁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