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訊(湘潭日報 謝雨 通訊員 黃譯萱)5月26日,湘潭市住建局專題部署貧困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仍未啟動和需鞏固治理的65個省級貧困村,按照有設施設備、有成熟技術(shù)、有保潔隊伍、有監(jiān)管制度、有資金保障的“五有”標準落實到位。 我市共有65個省定貧困村,其中湘潭縣28個,湘鄉(xiāng)市28個,韶山市9個。按照省住建廳要求,我市于2015年啟動農(nóng)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動,完成了200個基礎較好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務,其中包括省定貧困村13個(湘潭縣4個、韶山市9個)。目前,我市仍有52個省定貧困村仍未啟動這項工作,已啟動的13個省定貧困村需進一步鞏固。 “兩年時間,這65個省定貧困村需按照‘五有’標準實現(xiàn)‘環(huán)境較為整潔’的目標。”市住建局新城辦負責人介紹,尤其在設施設備方面,65個貧困村將著重推進生活垃圾終端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轉(zhuǎn)運站、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點建設,各類型垃圾運輸車輛,各鎮(zhèn)區(qū)、村委會、自然村鉤臂箱、公用垃圾桶等設備均需配備到位,讓再生資源、有害有毒垃圾的收集體系建設基本符合要求,也讓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轉(zhuǎn)運和處理。在生活垃圾治理技術(shù)方面,各貧困村需建立符合農(nóng)村實際的收集、轉(zhuǎn)運和處理技術(shù)模式,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和資源回收后,外運處理類垃圾需采用終端無害化處理設施處理,確保處理工藝不存在嚴重的二次污染,基本無露天焚燒和無防滲堆埋。 |